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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部署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 时间:2016-04-06 10:36      来源:内蒙古商网  
  •       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我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下放部分行政权力及做好当前工作等事项   4月5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初步方案》《关于批准下放自治区本级部分行政权力事宜》《关于全面做好我区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等事项,研究部署当前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王波、马明、白向群、常军政、云光中,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煤炭是我区去产能的重点行业。积极稳妥地做好煤炭去产能工作,对于提升煤炭产业发展水平、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重要的机遇。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坚持市场倒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化解过剩产能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做好控制新增产能、退出过剩产能,以及现有煤矿减量化生产、实施资源整合等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会议认为,下放行政权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把好法律关,指导帮助盟市、旗县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在制度建设、人员培训、软硬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不出现管理空档。   会议对当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要切实抓好自治区党委、政府既定目标任务的落实,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的调度分析,抓紧研究、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强化投资和项目建设,狠抓各项改革方案的落实,持之以恒抓好民生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依法行政。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会议还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做好我区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记者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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