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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经济主体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法(试行)

  • 时间:2016-04-16 07:27      来源:内蒙古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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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经济讯 4月14日,为了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在回民区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回民区分局、质监、食药、税务、经信、公安局、法院等24个部门的40余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副区长金晶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回民区分局副局长苏文涛就《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回民区企业信息公示和企业年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回民工商分局代区政府起草的《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经济主体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法(试行)》过程及信用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副区长金晶就回民区市场经济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年报公示、信息共享等提出五点要求。

      金晶要求,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是商事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工作之一,已经成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经济主体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回民区政府回政发(2016)32号文件批准,从4月1起正式实施,该项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我们应该做好示范引导作用,工商分局作为回民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牵头单位,前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该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回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关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回民区政府门户网站、企业年报和制作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经济主体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强化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推动改革工作措施落地生根;强化年报公示,夯实工作基础,通过全力推进企业年报,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加强对企业登记信息、市场主体有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归集和公示,提升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社会关注度,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限”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努力实现互联互通,要建立健全了部门间的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及跨部门的联动响应和守信激励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夯实共享技术支撑基础,认真履行各部门的法定职责,构建共治格局,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和全面落实。

      会后,工商分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就《回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软件操作系统》进行了培训。(郭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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