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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联牵手地方金融监管局引金融“活水”助力民企发展
- 时间:2022-09-02 21:13 来源:内蒙古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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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了将更多的金融“活水”引导到民营经济领域,推动内蒙古民营企业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切实提高民营企业融资的可得性,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和民营经济良性互动、深度融合。9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在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召开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工作机制座谈会并签署协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梁淑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华,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伟宏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梁淑琴、姜华代表双方签署《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工作机制的协议》。
梁淑琴指出,此次签约活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促进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有机结合,推动民营企业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切实提高企业融资的可得性,推动金融和民营经济良性互动、深度融合,这标志着自治区工商联与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紧密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更深的发展阶段,将为有效满足民营经济融资需求搭建更“贴心”的服务机制,为自治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梁淑琴强调,自治区工商联要以此次签约活动为契机,发挥联系民营企业广泛的优势,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各项金融惠企政策措施,推动政金企交流对接常态化,推动两家的协同工作机制走实走深,让各项稳企惠企金融政策更有力度、更有广度、更有速度的惠及民营企业市场主体。
姜华局长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与地方金融局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近年来,双方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地方金融局立足金融工作职能,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稳经济大盘各项金融政策,建立对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加强政金企对接力度,提升民营企业上市质量。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扩增量、稳存量,把传统简单的金融供给提升到系统的金融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用金融、办金融、管金融有机统筹,助力自治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协议,双方将建立常态化融资需求信息推送和专属金融产品推介机制,搭建“政金企”对接平台,结合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发挥政金企三方合力,大力推行金融顾问工作,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降低贷款门槛和利率,引导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为自治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搭平台、找症结、解难题、求实效、通渠道。
“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将积极推动先进的金融理念和丰富的金融资源全方位系统对接内蒙古,为助力自治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更好的发挥金融顾问工作办公室职能,组织好金融顾问队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出实招、见实效,全力为自治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伟宏在签约仪式上这样表态。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俭,党组成员王勇,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白春艳、史圣平、温殿龙出席签约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工商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此次会议。
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