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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公安机关1至7月共破获涉枪涉爆刑事案件107起

  • 时间:2019-08-09 19:10      来源:内蒙古商网  
  •       本网讯 8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公安机关2019年以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体情况,重点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打击重点、战果收缴、主动上缴政策进行了说明。据悉,1至7月,内蒙古公安机关共破获涉枪涉爆刑事案件107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涉枪涉爆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人,捣毁非法制造枪爆物品窝点8个,打掉枪爆违法犯罪团伙1个。

      据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七个月中,内蒙古公安机关共收缴军用枪支17支、仿制军用枪支55支、猎枪419支、小口径运动步枪268支、气枪789支、火药枪159支、射钉器改制枪137支、其它枪支202支。共收缴军用子弹7.6万发、猎枪弹1.8万发、小口径子弹8.4万发、气枪铅弹23万发、其它种类子弹6.2万发。共查缉爆破从业单位过期报废炸药6.7万公斤、雷管19万枚,收缴非法炸药4000余公斤、雷管1.8万枚。共收缴管制刀具6.3万把、弩225把。在此期间,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涉枪涉爆刑事案件107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涉枪涉爆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人,捣毁非法制造枪爆物品窝点8个,打掉枪爆违法犯罪团伙1个。

      据了解,上述的战果中,群众主动上缴枪支、子弹数量分别占收缴总数的86.2%和97.2%,检查收缴和主动上交过期报废炸药、雷管数量分别占收缴总数的91.6%和91.2%。特别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于5月2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通告》后,全区广大群众共主动上交枪支558支、各类子弹22.5万发,分别占6、7两月收缴总量的81%和99%,占1-7月份收缴总量的27.5%和47.8%。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及时开展矿区爆炸物品重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今年7月份,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机关通过举报线索成功破获一起晋蒙陕省际交界非法制贩储运爆炸物案,摧毁了一条在山西大同制爆、在陕西府谷贩爆、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销售使用的制爆贩爆犯罪链条,成功捣毁非法制爆贩爆团伙1个、黑煤窑1家,现场收缴非法炸药390公斤、自制雷管101枚。经审讯得知,该团伙已累计制造炸药近3吨。

      今年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按照“排查全覆盖、清缴无盲区、打击零容忍、宣传无死角”要求,不断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开展破案攻坚,彻查枪爆源头。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推动基层党组织、厂矿企业等基层社会组织履行治安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重点走访排查,收集掌握涉枪涉爆信息线索,并通过大数据挖掘、网上巡查、群众举报等渠道,以严打涉枪涉爆犯罪为突破口,广辟线索来源,深挖彻查、追根溯源、扩大战果,以打促缴、以打灭患,不达源头绝不收兵,陆续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今年,兴安盟破获的一起非法制贩枪支案,就是以1支收缴的猎枪为线索,以枪查人、以人缴枪,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收缴各类枪支14支,直至打掉源头制枪窝点。二是推进督办整治,实施挂牌除患。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自治区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对在全国、全自治区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对呼伦贝尔吴某某等人网络制贩枪支案、兴安盟包某某等人网络制贩枪支案、鄂尔多斯市刘某某等人非法制爆贩爆案等重大涉枪涉爆案件实行统一挂牌、专人盯办,清查来源、依法严处。目前,7起督办案件全部集中收网,端掉制枪窝点8个,打掉非法制爆贩爆团伙1个。自治区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对曾经发生过持枪、爆炸案件的通辽市和包头市实行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各盟市根据枪爆物品管控实际情况对所属旗县实行重点治理,挂牌重点盟市、旗县以督办整治为契机,针对突出问题,实施综合整治,限期完成整治目标。三是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强大声势。公安机关将宣传发动贯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始终,鼓励主动上交,重奖检举揭发。各级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靠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宣传周”、“集中宣传日”,以案释法,加大对涉枪涉爆问题的宣传力度,组织非法枪爆物品集中统一收缴和销毁活动,形成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问题的强大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营造了全民缉枪治爆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兴安盟根据当地举报奖励办法,对6名举报涉枪涉爆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群众实施了奖励,共兑现奖金16500元。

      今后,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持续深入开展非法枪爆物品“大排查、大收缴”工作,加大非法制爆贩爆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发起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继续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编辑: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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